Investigation on occupational protection and influencing factors of noise-exposed workers in textile industries of Gaomi C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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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 了解纺织企业噪声作业工人的职业防护情况,为制定适宜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2021年6—7月,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从存在噪声危害的227家纺织企业中抽取大、中、小型企业31家,抽取1 052名噪声作业工人进行问卷调查。结果 高密市纺织企业耳塞等防护用品的发放率为86.88%,防护用品佩戴率为91.03%。不佩戴防护用品的原因:回答佩戴防护用品不舒服占74.39%;回答戴不戴无所谓的占65.85%。获得职业防护知识的途径人数占比由高到低分别为:手机、网络(56.56%),企业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49.52%),电视报纸(24.05%),健康宣传栏(16.44%),其他途径(6.56%)。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大型企业(OR = 1.582)、文化程度在大专及以上(OR = 1.474)、工间进行监督检查(OR = 1.432)是工人佩戴防护用品的促成因素(P均 < 0.05)。结论 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职业健康防护知识培训和工间监督检查,提高防护用品的使用率,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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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企业是高密市的支柱产业之一,据卫生监督部门统计,高密市现有在册的纺织企业227家,从业人员3万余人,绝大部分作业工人是女性。噪声是纺织企业的主要职业危害之一,长期接触职业性噪声除可引起噪声性耳聋外,还可对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消化系统及代谢功能等产生不良影响[1]。本次调查主要是为了了解纺织企业工人的职业防护情况,保护作业工人的身体健康,为制定适宜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和参考。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
高密市存在噪声危害的纺织企业227家,其中大型企业4家,中型企业37家,小型企业186家,无微型企业。2021年6—7月,采取分层抽样的方法,按1∶10∶20的抽样比例,抽取大、中、小型企业31家;从接触噪声岗位的工人中抽取1 052人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对象要求: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工龄1年以上,对本次调查知情同意。
1.2 方法
1.2.1 问卷调查
采用自行编制的《职业防护调查问卷》对研究对象进行问卷调查,主要内容包括:(1)基本信息,如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史、职业性噪声接触史、疾病史等;(2)获悉噪声危害和防护知识的来源;(3)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及管理制度落实等情况;(4)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不佩戴的原因调查等。
1.2.2 作业场所岗位噪声声级监测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31家纺织企业,采用HS5910F防爆个体噪声剂量计检测岗位噪声声级,按GBZ/T 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噪声》 [2]对生产性噪声进行测定,工作场所声场分布均匀[测量范围内A声级差别 < 3 dB(A)]时,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工作场所声场分布不均匀时,应将其划分为若干声级区,同一声级区内声级差 < 3 dB(A),每个区域内选择2个测点,取平均值。仪器经计量检定合格。
1.2.3 质量控制
企业规模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3]标准进行划分。调查前统一培训调查员,统一标准,说明调查的目的,对涉及的调查内容详细解释,避免倾向性解答。现场发放调查问卷,被调查者独立填写问卷。完成后由调查员审核,避免出现空项和错填。
1.2.4 统计学分析
建立EpiData数据库,调查问卷结果录入数据库,采用SPSS 23.0软件进行统计学分析,计量资料采用均数±标准差(x ± s)表示,计数资料采用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多因素的影响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分析。P < 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基本情况
纺织企业主要生产流程:纺纱:清花→梳棉→并条→粗纱→细纱;织造:整经→浆纱→织布→整理。作业岗位噪声声级:清花(81.1 ± 4.7)dB(A);梳棉(81.8 ± 3.9)dB(A);并条(82.1 ± 5.2)dB(A);粗纱(89.6 ± 6.1)dB(A);细纱(93.0 ± 6.9)dB(A);整经(69.6 ± 5.7)dB(A);浆纱(86.4 ± 4.1);织布(94.2 ± 6.9)dB(A);整理(67.6 ± 3.3)dB(A)。从检测结果看,除整经、整理岗位外,其他岗位噪声声级均在80 dB(A)以上。
1 052名工人中,男性407人(占38.69%),女性645人(占61.31%);农业户籍733人(占69.68%),非农户籍319人(占30.32%)。年龄为16 ~ 47岁,平均(27.06 ± 5.10)岁。工龄1 ~ 22年,平均(6.49 ± 4.83)年。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328人(占31.18%),高中、中专641人(占60.93%),大专及以上83人(占7.89%)。人均月收入2 000 ~ 2 999元298人(占28.33%),3 000 ~ 3 999元406人(占38.59%),4 000元以上348人(占33.08%)。
2.2 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情况
企业为工人配备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的914人(占86.88%)。防护用品发放率: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不同规模企业防护用品发放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 = 67.65,P < 0.05)。经常佩戴防护用品的832人,佩戴率为91.03%(832/914)。不同规模企业防护用品佩戴率差别有统计学意义,企业规模越小,佩戴率越低(χ2 = 19.62,P < 0.05)。见表 1。
表 1 不同规模企业防护用品发放和佩戴情况企业规模 调查人数 发放人数(发放率/%) 佩戴人数(佩戴率/%) 大型企业 510 488(95.69) 463(94.88) 中型企业 314 249(79.30) 218(87.55) 小型企业 228 177(77.63) 151(85.31) 合计 1 052 914(86.88) 832(91.03) 914人中,有82人不经常佩戴防护用品。不佩戴防护用品的原因中,回答佩戴防护用品不舒服的占74.39%(61/82);回答戴不戴无所谓的占65.85%(54/82),其中男性回答无所谓的占48.65%(18/37),女性占31.11%(14/45),不佩戴防护用品的原因在不同性别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 = 2.62,P > 0.05)。
2.3 获得职业防护知识的途径
获得职业防护知识途径的人数占比,由高到低分别为手机、网络56.56%(595/1 052),企业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49.52%(521/1 052)、电视报纸24.05%(253/1 052)、健康宣传栏16.44%(173/1 052)、其他途径6.56%(69/1 052)。
2.4 不同特征工人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不同性别、户籍、收入、年龄及工龄的工人防护用品佩戴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不同文化程度的工人防护用品佩戴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其中大专及以上佩戴率最高,初中及以下最低。有工间监督检查的工人防护用品佩戴率高于没有工间监督检查的工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见表 2。
表 2 不同特征工人佩戴防护用品情况不同特征 佩戴人数 不佩戴人数 佩戴率/% χ2值 P值 性别 1.99 > 0.05 男 329 39 89.40 女 503 43 92.12 户籍 1.57 > 0.05 农业户籍 479 164 74.49 非农户籍 191 80 70.47 文化程度 8.78 < 0.05 初中及以下 244 37 86.83 高中或中专 516 40 92.80 大专及以上 72 5 93.51 月收入/元 2.97 > 0.05 2000~ 247 25 90.81 3000~ 310 37 89.33 ≥4 000 275 20 93.22 工龄/年 4.65 > 0.05 < 5 196 27 87.89 5 ~ 9 534 43 92.55 ≥10 102 12 89.47 年龄/岁 3.81 > 0.05 < 20 139 15 90.26 20 ~ 29 336 40 89.36 30 ~ 39 254 17 93.73 ≥ 40 103 10 91.15 工间监督检查 7.71 < 0.05 是 667 55 92.38 否 165 27 85.94 2.5 影响防护用品佩戴率的多因素分析
以是否佩戴防护用品为响应变量(佩戴= 1,未佩戴= 0)。以单因素分析中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的指标或因素作为预测变量(见表 1、表 2),建立非条件logistic回归模型。对单因素分析中具有多水平层级的做适当合并,使成为两分类变量。分析显示,大型企业(OR = 1.582)、文化程度在大专及以上(OR = 1.474)、工间进行监督检查(OR = 1.432)是工人佩戴防护用品的促成因素(P < 0.05)。见表 3。
表 3 佩戴防护用品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因素 偏回归系数 标准误 Wald χ2值 P值 OR值(95%CI值) 大型企业 0.461 0.165 7.792 0.005 1.582(1.147 ~ 2.193) 高中及以下 0.385 0.163 5.483 0.018 1.474(1.067 ~ 2.053) 工间监督检查 0.360 0.162 5.011 0.023 1.432(1.058 ~ 2.107) 注:各变量赋值:企业规模(大型企业= 1,中、小型企业= 0),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下= 1,大专以上= 0),工间监督检查(是= 1,否= 0)。以赋值为0的变量为对照。 3. 讨论
我国目前有超过1 000万从业人员在噪声超标的环境下工作,其中有数百万人患有不同程度的听力损失[4]。鉴于目前噪声性听力损伤的治疗尚无有效的方法,预防其发生就显得十分重要。调查发现大型企业的防护用品配备落实好于中、小型企业,小型企业防护用品的发放率为77.63%,提示中小企业对职业防护重视程度不够。其他研究也显示小微企业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数据不高[5]。
本次调查的纺织业企业工作场所现场检测结果显示,除整经、整理岗位外,岗位噪声声级均在80 dB(A)以上,存在严重的职业危害。长期接触噪声,受到的危害具有累积性,且不可逆[6]。因此,改善作业环境,提高防护用品的佩戴率,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是用人单位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
本次调查发现,经常佩戴防护用品的工人占91.03%,高于该城市2016年的调查结果(71.75%)[7],提示劳动者对噪声危害的认识较以前有所提高,防护意识逐渐增强。
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不同规模企业、文化程度、是否进行工间监督检查是佩戴防护用品的影响因素。大型企业不但有较高的防护用品配备率,其工人的佩戴率也较高,可能和大型企业相对重视工人的职业健康有关。文化程度较高的工人,可能有更多的有关噪声危害的知识,因此也有更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佩戴率相对较高。本次调查也提示工间监督也是提高佩戴率的重要措施。性别、工龄不是佩戴防护用品的影响因素,与庄武刚等[8]研究一致。防护用品的佩戴率并没有随工龄延长而增长,可能是作业人员接触噪声作业时间较长,在长期的噪声环境中因没有发生可见的听力损伤故而心存侥幸,个人防护意识逐渐淡薄,这和其他研究发现的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率随工龄增加而减少的结果[9]类似。就业于中小型企业、低学历的接噪工人应当作为提高佩戴率的重点人群[10]。
综上所述,监督部门应加大中、小型企业的检查力度,监督企业给劳动者配备必要的职业防护用品,切实提高防护用品的发放率和佩戴率。“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提倡重点行业劳动者对本岗位主要危害及防护知识知晓率达到90.0%及以上并持续保持[11]。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针对工人文化程度的不同,加大对相关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的频次和力度,采取培训和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其正确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装备,切实达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目的。
作者声明 本文无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
表 1 不同规模企业防护用品发放和佩戴情况
企业规模 调查人数 发放人数(发放率/%) 佩戴人数(佩戴率/%) 大型企业 510 488(95.69) 463(94.88) 中型企业 314 249(79.30) 218(87.55) 小型企业 228 177(77.63) 151(85.31) 合计 1 052 914(86.88) 832(91.03) 表 2 不同特征工人佩戴防护用品情况
不同特征 佩戴人数 不佩戴人数 佩戴率/% χ2值 P值 性别 1.99 > 0.05 男 329 39 89.40 女 503 43 92.12 户籍 1.57 > 0.05 农业户籍 479 164 74.49 非农户籍 191 80 70.47 文化程度 8.78 < 0.05 初中及以下 244 37 86.83 高中或中专 516 40 92.80 大专及以上 72 5 93.51 月收入/元 2.97 > 0.05 2000~ 247 25 90.81 3000~ 310 37 89.33 ≥4 000 275 20 93.22 工龄/年 4.65 > 0.05 < 5 196 27 87.89 5 ~ 9 534 43 92.55 ≥10 102 12 89.47 年龄/岁 3.81 > 0.05 < 20 139 15 90.26 20 ~ 29 336 40 89.36 30 ~ 39 254 17 93.73 ≥ 40 103 10 91.15 工间监督检查 7.71 < 0.05 是 667 55 92.38 否 165 27 85.94 表 3 佩戴防护用品影响因素的logistic回归分析
影响因素 偏回归系数 标准误 Wald χ2值 P值 OR值(95%CI值) 大型企业 0.461 0.165 7.792 0.005 1.582(1.147 ~ 2.193) 高中及以下 0.385 0.163 5.483 0.018 1.474(1.067 ~ 2.053) 工间监督检查 0.360 0.162 5.011 0.023 1.432(1.058 ~ 2.107) 注:各变量赋值:企业规模(大型企业= 1,中、小型企业= 0),文化程度(高中及以下= 1,大专以上= 0),工间监督检查(是= 1,否= 0)。以赋值为0的变量为对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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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类型引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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